关于设计服务商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7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设计服务商入库项目
1.2 项目编号:
1.3 招标人:贵阳市惠民民生农副产品经营有限公司
1.4 服务要求:招标人在从入库的投标人中选择服务商,服务商按设计要求完成约定任务后,具体结算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有效税务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价核实结算,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
1.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验收完成。
验收标准:设计成果经甲方验收确认并交付设计成果相关文件,甲方出具验收单,表示项目验收完成。
1.6 总体要求: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单品设计 |
包含但不限于方向性提案、产品画面、形态、材质、外包装物等。 |
2 |
单品设计延展 |
系列产品延展、设计优化更新等。 |
3 |
礼盒设计 |
包含但不限于方向性提案、礼盒及配套产品画面、形态、材质、宣传页、外包装物等。
|
4 |
礼盒设计延展 |
系列礼盒延展、设计优化更新等。 |
5 |
品牌vi设计 |
|
6 |
企业常规设计项 |
画册、海报、活动展示kv等。 |
1.7 文件发放:2023年7月7日
1.8 招标文件解释权: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2. 参与招标人资格要求(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邮箱);
2.1一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在设计领域有过专业成绩或奖项的加分;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文件)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2 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如为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须提供总公司对本次项目的授权【格式自拟】原件,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价发生的费用
3.1 无论招标过程如何进行、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招标文件编制、方案、递交、调查和参加技术澄清等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 招标活动过程中投标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项目内容技术要求:详见1.6
5. 评审、中标原则:如符合专业条件并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均为入库供应商,入库供应商不少于五家。
考核标准:结合中标方承诺及使用要求考核
6. 考核方式:
中标方不符合承诺及使用要求的,按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整改,不能影响招标人生产经营工作正常开展。
7. 其他要求:
(一)时间不定根据项目要求,中标后双方签订入库合同。
(二)招标人在从入库的投标人中选择服务商,服务商按设计要求完成约定任务后,具体结算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有效税务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价核实结算,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
8. 投标有效期:90天,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 招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
9.1 招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按照招投标文件中关于文件格式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
9.2 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二副,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投标文件的要求,由参与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按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作相应的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招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3 副本可用复印件,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招投标文件封面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9.4 招投标文件不得有字行间的书写、涂改、增删或在正文外的页头、页尾、页边的书写。对投标人必须在招投标文件上改正错误的,应由参与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小签,并加盖招投标人公章。
1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0.1 参与招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胶装。
10.2 密封的具体要求:密封盖章。
10.3 无论招投标结果如何,招投标资料均不退回。
11. 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给予废标,项目评标终止:
11.1 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五家的;
1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2. 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12.1 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
12.2 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12.3 响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12.4 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2.5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
12.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的。
12.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
12.8 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1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此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北京时间)。招投标人应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携带招投标文件到招标方通知的地点参加招投标会议,并递交招投标文件,或邮寄招标文件至指定地点,未按时递交文件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14. 招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
15. 投标文件提交及会议时间、地点
15.1 此次招投标开标时间: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北京时间),招投标人将招投标文件在评标会议中进行提交以及讲解。招标人对超时送达的招投标文件或未到场的招投标人将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15.2 招投标地点:贵阳市惠民民生农副产品经营有限公司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b区(北区)中信大厦17楼),如有变更,招标方提前通知。
15.3 评标办法:确定入库供应商原则,按综合评价较高的五家供应商入库。
16. 评标及评标结果告知
评标打分组由 3 人(含)以上单数组成,按照招标文件对各投标文件对资质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初步审核合格后进入评标程序。
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发入库通知书。
17. 签订采购合同
《入库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17.1 合同内容
中标投标人与招标人须按照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载内容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内容签订入库合同。
18. 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阳市惠民民生农副产品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b区(北区)中信大厦17楼
联系人:王鑫梅; 联系电话:18585878740;邮箱:[email protected]
贵阳市惠民民生农副产品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