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贵阳各小区将配建惠民生鲜超市,以“一社区一店”为原则
发布时间:2018-08-16
肖达钰莎 贵阳晚报
来自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最新消息,《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益性农产品零售网点配套设施规划建设验收移交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出台,今后,全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都将按照聚集人口规模配建不同面积大小的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
《规定》明确,贵阳市范围内的公益性农产品零售网点指由政府主导、规划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以各种零售形式销售蔬菜、水果、肉禽蛋等农产品的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
(资料图)
在贵阳市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按照“一社区一店”原则对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进行均衡选址、合理布局。
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按面积大小分为社区店、标准店和旗舰店:
聚集人口4500人至9000人的小区,设置1000平方米的社区店配套设施;
10000人至15000人的小区,设置1000至2000平方米的标准店配套设施;
30000人至50000人的小区,设置2000至3000平方米的旗舰店配套设施。
建设项目人口规模在两种配建级之间时,除按照上一级要求配建外还应按下一级要求适当增配配套设施。
地域范围较大,超过30000人以上的大型新建改建居住区,还应根据规划入住人口、小区面积、居民购买便利程度,灵活采取社区店 标准店 旗舰店模式,按照实际需要配建多个配套设施。
配套设施之间的直线距离原则上应不低于500米。
(资料图)
贵阳市将成立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与新建改建居住区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工作。
据了解,建设管理办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时开工建设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对未按照《贵阳市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建设协议书》和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图进行设计及未按住建部门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的项目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其依法责令整改、处置,同时将不良行为录入信用档案系统。
本报记者 肖达钰莎
编辑:忻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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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安辉